「森林土木工程等促進利用國產木竹材之基本指南」及
「森林土木工程木材使用施工綱要」第3次討論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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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會時間:107年1月31日(三)下午14:30~下午16:30
討論會地點:台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2F會議室(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捷運新店線公館2或3號出口)
林務局目前已擬訂「國產木竹材之臺灣良好農業規範(TGAP)」及修正公告「優良農產品林產品項目驗證基準」增訂「木製材品」品項,將「國產木竹材產地證明制度」中木材原料來源與加工產品部分,依「農產品生產驗證管理法」分別落實在「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TAP)」及「優良農產品驗證(CAS)」,未來結合上游林務局國產林產物生產資訊資料庫系統,經TAP標章、CAS標章驗證之國產木竹材,將可擴大銜接綠建材、MIT臺灣製微笑標章等驗證制度,藉以提升國產木竹材的附加價值。
為推廣與擴大國產木竹材之應用,林務局要求所屬各林區管理處於施作治山、育樂等森林工程時,使用國產人工林之疏伐木,並以柳杉、杉木為先期目標。為此特別針對各林區管理處治山工程、森林育樂設施工程設施等施工實際需要,制定「森林土木工程等促進利用國產木竹材之基本指南」及制定「森林土木工程木材使用施工綱要」,俾提高木竹加工廠參與投標採購林務局各林區管理處之疏伐木,並便於各林區管理處將國產木竹材應用於治山工程或育樂設施工程之設計及施工。
歡迎各界踴躍出席討論,提供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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