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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集材機架線安全評估與檢查

 

塔式集材機架線安全評估與檢查

國立宜蘭大學森林暨自然資源學系 卓志隆

業工作目前在國際勞工職業中仍是危險的行業之一,尤其進行林木伐採等木材收穫作業的事故仍然不斷發生,不僅伐木工人的職業病發生率高,而且林業從業人員的退休時間皆較早。在林業先進國家中,林業部門不斷地改善實施良好的安全衛生操作方式。同時,許多勞工組織成員都意識到,安全生產不僅是道義上之要求,而且能夠創造出更多效益。在林業上,安全生產也是實施對環境有益的管理,以及能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為前提條件,更重要的是政府、企業、雇主和工人等都願意共同來做安全生產之工作。台灣非常重視降低勞工作業時之危險性,並提供安全舒適之工作環境。因此,民國63年4月即制定公布「勞工安全衛生法」,並於民國102年7月修訂公布「職業安全衛生法」,以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最初於民國63年由內政部台內勞字第 621019號令訂定發布全文,民國87年根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台勞安二字第 023393號令修訂全文為58條,再於民國103年7月修正部分條文後,並於103年7月3日開始實施沿用至今,本規則由勞動部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訂定,適用於林業及伐木業。內容分為總則;作業管制;伐木造林;機械集材裝置集運材索道;木馬道及森林鐵路;貯木作業;搬運;機電;防護具;衛生;附則等共十一章58條條文。

塔式集材機的檢查

塔式集材機的故障會導致生產損失,在某些情況下還會導致嚴重事故。因此,養成日常檢查的習慣以防止機器故障很重要,還可以使維修成本降低。

(一)日常檢查

每天開始作業前,務必進行開機檢查。要求的檢查項目包括制動和操縱裝置的機能、作業設備和液壓系統的機能、鋼索、履帶或車輪有無異常以及照明燈具的機能。此外,最好在每天作業結束時進行一次作業結束檢查。下班檢查不是強制性檢查,但如果在下班檢查中發現缺陷,則可以減少零件採購等所需的時間。

(二)每月自主檢查

為防止使用過程中機器損壞造成工業事故,對於可以檢查的項目,每隔不超過一個月一次定期進行,無需拆卸檢查。檢查項目是檢查制動裝置、離合器和操縱裝置、作業裝置和油壓裝置、護頭和防止飛行物體的設備是否有異常。

(三)年度自主檢查

為防止在使用過程中因機器損壞而造成工業事故,應每隔不超過一年的周期進行一次定期檢查。檢查項目包括原動機、動力傳動裝置和行走裝置、制動裝置和操縱裝置、作業裝置和油壓裝置、車身、護頭、飛行物保護設備、索具系統、電氣系統、照明系統和儀表有無異常。從減少故障和防止工傷事故的角度來看,最好進行徹底的檢查。

集材裝置的檢查

當塔式集材機作為機械架線集材設備或簡易架線集材裝置時,需要作為集材裝置進行檢查。

(ㄧ)安裝後檢查

機械集材裝置或簡易架線集材裝置的組裝、更換或試運行時,應檢查支柱、錨定的狀況,集材機和制動機有無異常及其安裝狀態,架空索、作業索、支持索等鋼索有無異常、它們的安裝情況、設備與鋼索的連接情況等。

(二)每日檢查

這是每天開始作業前必須進行的檢查,雖然根據塔式集材機型號而有所不同,但必要檢查項目包括集材機和制動機的功能,綱索和搬器有無異常。

(三)不定期檢查

在強風、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後,或中型或較大地震後,必須進行以下檢查。「強風」是指平均風速10m/s以上持續10分鐘的風,「大雨」是指一次降雨量50 mm以上的降雨,「大雪」是指降雪量25 cm以上的降雪。「中震以上」地震被定義為地震烈度為4級或以上的地震。

 

(四)故障排除

當發生故障時,要從現像中了解原因並採取相應的對策。

 

防止對駕駛員造成危險的措施

原則上車載式伐木機卸或造材加工機應配備前照燈、護頭罩和防護欄,以防對駕駛員造成傷害。機械集材裝置的集材機須具有防護柵欄的。

 

安全管理基礎

為了在塔式集材機上進行安全作業,必須對塔式集材機進行適當的架設、集材作業和拆除,包括支柱的建置和支持索的固定,並根據安全和健康法規等進行適當的作業。了解基本力學,了解施加在鋼索等上的張力的大小和方向,並根據機器設備的結構進行作業,對安全作業非常重要。此外,如果在試運行和施工後檢查或日常啟動檢查中發現機械或鋼索等集材設備異常,則可以通過立即修復或更換來防止事故發生。

(ㄧ)向相關主管安全機構提交通知

木材集材裝置穿越他人擁有的土地或使用木材集材範圍外的立木進行集材作業時,必須事先徵得有關方面的許可同意。此外,根據情況,使用機械集材裝置進行集材作業時,有些需要通知主管安全機關。建議使用額定輸出7.5kW以上的原動機,從組裝到撤除的時間為60天以上的集材作業,至少在開始營業前 30 天,必須提交作業計畫書給主管機關審核。

(二)標誌的顯示和安裝

我們在架線作業期間安裝警示標誌以提醒作業者和第三方,並告知作業者作業計畫的細節。在有侵入架線集材區域的風險的地方(公共道路、林道、森林作業道、步道、溪流等)設置「禁止進入」和「架線集材作業中」等標誌,並必要時採取措施防止鋼索、原木等進入;為了提高作業者的安全意識和引起第三方注意,設置了「禁止進入內角」等標誌;安裝標誌,告知作業者作業計畫的詳細信息、緊急聯繫信息等。

(三)遵守最大使用負載

超過最大使用負載的集材作業可能導致嚴重事故,為了不超過作業計畫中確定的最大使用負載,我們將根據現場製定措施並徹底傳播信息。為防止在架線集材時對作業人員造成危險,最大使用負載應顯示在容易看到的地方,並且不得超過負荷的重量。

(四)架線作業現場的調查

為了防止對工人造成危險,必須記錄為製定作業計劃而進行的架線作業現場的地形等調查結果。在進行林業架線作業或地面集材作業時,為防止作業人員因塔式集材機墜落、地面塌陷、支柱坍塌等而發生危險,地面狀況、樹木狀況用作支撐物、運輸原木的形狀等必須進行調查,並記錄結果

(五)作業計畫的制定和公布

必須根據記錄在案的架線作業地勘查結果制定作業計畫,並按照計畫進行作業,並告知相關作業人員。進行林業架線集材作業時的作業計畫包括①支柱和主要機器的位置、②使用的鋼索的類型和直徑、③中央垂下比、④最大使用負載、⑤機械集材裝置的集材機種類及⑥最大牽引力。

(六)林業架線作業負責人及作業指揮者的選任

在使用塔式集材機等架線集材機器時,應根據鋼索緊張方法和機器的產量任命一名林業架線作業負責人和一名作業指揮官。 將指定的林業架線作業負責人的姓名和該人將執行的事項張貼在作業場所容易看到的地方,讓相關作業人員知道。對於林業架線作業作業負責人的工作職掌為確定作業方法和工人分配,直接指導作業,檢查材料有無缺陷以及設備和工具的功能,並去除有缺陷的產品,工人在作業期間必須監控安全帶和防護頭盔的使用作業指揮者必須根據作業計畫指導作業,必須確定作業程序並指導工作。

(七)設立禁止進入區域

禁止作業人員進入禁止的區域。 此外,在限制區域內進行檢修等作業時,必須採取停止原動機等措施。

 

(八)離開作業位時的措施

塔式集材機作業人員離開作業位置時,必須採取防範措施。 此外,當塔式集材機運行時,請勿離開相關作業設備的運行位置。當駕駛者離開駕駛位進行駕駛時,停止發動機並踩下剎車以保持停止狀態。

(九)緊急聯絡系統的告知

為了正確應對職業事故等緊急情況,事先確定以下事項並告知全體工作人員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休息區、塔式集材機等處附上如下所示的緊急聯繫方式是一種有效的方法,這樣你就可以立即做出適當的反應,因為它在緊急情況下經常會讓人心煩意亂。

五、推動勞動安全衛生管理

勞動安全與衛生管理是確保作業安全與衛生所必須的組織和操作方法。 具體而言,可以說是通過識別和消除作業現場的風險因素來發揮原有的作業能力。根據事業場所的規模、內容和形式,如何進行這種安全衛生管理各不相同,重要的是要夥伴們團結向前邁進。目前在許多職場所進行的指差確認和危險預測活動,以及如何通過風險評估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措施,是推動勞動安全衛生的基本要求事項。

(ㄧ)指差確認

人有四種行為特徵:錯覺、粗心、走捷徑和疏忽,這些被稱為人的特徵。由人為特性引起的錯誤操作、錯誤判斷、錯誤作業等引起的錯誤稱為人為錯誤。在機械化發達的現代,人為失誤造成的事故和災難的發生率據說佔總數的80%到90%,如何防止人為失誤是一個須正視的問題。減少這種人為錯誤的活動之一是“指差確認”。指差確認是在危險點看須被確認對象,並大聲確認其名稱和狀態,可有效防止人為失誤造成的事故。

(二)危險預測

危險預測是指從事作業的人或同事注意到作業中隱藏的危險。執行危險預測活動以防止對您和您的同事造成傷害。有多種方法可以進行風險預測活動。例如每天早上在作業現場召開風險預測會,討論當日作業中可能發生的危險事項,我們互相檢查並促進引起彼此關注的行動。具體來說,就是從認識現狀、追尋本質、制定對策、制定目標、落實目標的流程中進行。通過定期展風險預測活動,可以使每個員工養成不斷思考潛在危險的習慣,而不是讓日常工作一味地過去。

(三)風險評估

過去預防事故的基本方法是調查事故的原因,制定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並在每個工作場所徹底落實這些措施。然而,即使在沒有發生事故的工作場所,也存在潛在的危險和危害,如果置之不理,總有一天會發生職業事故。同樣在林業領域,由於科學技術的進步,各種機械和作業方法已經開始使用,所涉及的風險也越來越多樣化。因此,主動發現工作場所潛在的危險和危害,提前採取適當的措施,以防止今後發生職業事故,就變得至關重要,這是一種評估。

危險預測活動的目的是在當天開始作業之前重新識別危害,提高所有作業人員的意識,並決定工作行動的注意點。另一方面,風險評估是在作業開始前的階段為降低事故風險而採取的一系列措施,目的是在開始作業前了解危險情況並採取對策。如前所述,過去安全措施是在災害發生後實施,但風險評估是在災害發生前識別危險並提前採取預防措施,這是一種以「從零事故到零風險」為目標的預防原則的思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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