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木質生質能之動向
日本木質生質能之動向
王松永
於平成24年(2012)導入再生可能之能源固定價格,購買制度(FIT制度)結果,在各地木質生質能之發電設施已新被整備。
在令和3年(2021)6月改定之森林、林業基本計畫,燃料材係低質材之利用為所希望。令和12年(2030)之燃料材相關國產材利用量之目標值,係透過未利用材有效率運搬、收集系統建構等,供木質生質能發電或熱利用之燃料用粒片的國產材利用之促進結果達到900萬m3。
全國之燃料用粒片之利用量(間伐材、林地殘材等)係年年增加,令和2年(2020)為860萬m3。又對於國內之木材生產量燃料用粒片利用量之百分率,係在全國為30%,各地方觀之時,約在26-42%程度。依地域可看到分散,係與被整備之木質生質能發電設施之數目或規模,立地等相對應,作為燃料材之木質生質能之需求會依地域而異為其原因之一。
今後之燃料材需求增加作準備,為企圖持續的燃料供給之目的,林地殘材之收集、運搬之效率化等結果,使未利用材之利用率之提高是重要。藉由能源變換效率之高的熱利用、熱電併給結果,地域之森林資源不會無理的利用是重要的。因此,包含未利用之森林資源,聚落或市町村之地域的關係者之合作下,進行安定供給,熱利用或熱電併給在地域內之作法「地域內生態系統」之努力的推進亦是重要的。
註:(1)燃料用粒片利用量是以2.2 m 3/噸,換算成原木。
(2)國內之木材生產量係素材生產量(製材用材、合板用材及粒片用材為對象)與燃料材(木炭、薪除外)之合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