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木製品規格及品質標準15類
【2024.2.16.施行】韓國國立山林科學研究所(通知2024.2.16.第2024-1號,部分修訂】
韓國木製品規格及品質標準於2024年2月16日正式施行,依據《木材永續利用法》「목재의 지속가능한 이용에 관한 법률」第20條(1)和(2)規定,該法案旨在推動木材的可持續利用與環境保護,並規範木製品的規格與品質標準。確保市場上木製品的品質達到國際標準,同時保障木材資源的長期供應,防止資源的過度開發和濫用。
根據該法規的規定,木製品的規格與品質標準細則,將依照各類木材產品的特性和用途進行明確的定義和要求。由韓國國立山林科學研究所負責監督並發布相關規範,並根據《木材永續利用法施行令》「목재의 지속가능한 이용에 관한 법률 시행령」第14 條第(1)款的規定,將附件應用於每種木製品,以確保每種木製品符合一定的性能標準,從而促使木材產品的品質能夠達到國內外市場的需求。
以下是韓國規定的木製品類型及其相應的規格與品質標準:
1.(제재목(製材木))-木材沿其長度(樹幹縱向)鋸切,具有均勻的橫截面形狀和尺寸。
2. (방부목재(防腐木材))-透過減壓或加壓處理注入防腐劑的木材,以增加木材的耐用性。
3. (난연목재(難燃木材)- 經過阻燃劑處理的木材,可以減緩火焰的蔓延或最大限度地減少煙霧的產生,提高使用木材的安全性。
4. (목재 플라스틱 복합재)-木塑複合材料-將木質材料(50%以上)與熱塑性樹脂混合,添加添加劑並擠出加工而成的產品,結合木材的自然美感與塑料的耐用性。
5. (집성재(集成材)) -由與纖維方向平行的層排列並在長度、寬度和厚度方向上層壓和粘合而製成的木質材料,具有較高的穩定性和強度。
6. (합판) -《合板》-將薄切的木單板塗上黏合劑,層壓黏合而成的板狀製品,使相鄰單板的纖維方向相互垂直或平行。
7. (파티클보드(Particle Board)) -《粒片板》-以小塊木材為主要原料,採用黏合劑模製、熱壓而成的板狀製品,適合製作各類家具及建築材料。
8. ((섬유판(fiberboard))-《纖維板》- 木材經過溶解後,使用黏合劑成型並進行熱壓,製成板狀產品,通常用於室內裝潢和家具製作。
9.(배향성 스트랜드보드(Oriented Strand Board)) -《定向粒片板》-使用黏合劑將薄木片沿纖維方向定向而製成的工程板狀產品,具有較強的結構性能。
10. (목질바닥재)-《木地板》-將合板、纖維板、粒片板等表面經過低壓或高壓處理的天然單板、熱固性樹脂浸漬紙或熱固性樹脂裝飾板,或飾以其他表面裝飾印刷品的地板。
11. (목재칩(wood chip)) -《粒片》- 將木材粉碎成小塊,使用於專門為能源生產(例如燃燒和氣化)的機械。
12. (목재펠릿(wood pellet))-《木質顆粒》- 一種小型圓柱形固體生物燃料,由未受有害物質污染的木材壓縮成型而成,常用於供暖系統。
13. (목재브리켓(wood briquette))- 《木煤球》-木質煤球(透過壓縮成型未受有害物質污染的木材所生產的木質纖維素固體生物燃料),可用於各類燃燒設備。
14. (성형숯)-《模壓木炭》-將水、木粉、木炭粉以一定比例混合攪拌,壓縮成型後經過炭化過程的產品,通常用於燒烤及取暖。
15. (숯) -《木炭》-由針葉和闊葉原木在窯式製炭機中製成,廣泛用於燒烤及一些工業用途。
這些標準不僅包括木製品的物理性能要求,如強度、耐用性、耐火性等,還涵蓋了木材處理過程中的環保標準,尤其是對於使用化學添加劑、阻燃劑等的規範,確保產品在生產過程中不會對環境造成負面影響。此外,這些規範也有助於提升韓國木材及木製品的國際競爭力,促進出口貿易,同時達到全球對於可持續木材資源管理的要求。
隨著這些規範的實施,韓國木材產業的標準化程度將顯著提高,並為未來的森林資源保護和木材產業發展提供穩定基礎。此外,這些規格也將有助於減少木材使用過程中的浪費,並推動更多的環保和創新技術應用於木材加工及產品製造中。
韓國-木製品規格及品質標準(목재제품의 규격과 품질기준)15類
號碼 | 類別 | 規格及品質標準 |
---|---|---|
1 | 제재목(製材木) | 부속서 1 |
2 | 방부목재(防腐木材) | 부속서 2 |
3 | 난연목재(難燃木材) | 부속서 3 |
4 | 목재 플라스틱 복합재 | 부속서 4 |
5 | 집성재(集成材) | 부속서 5 |
6 | 합판 | 부속서 6 |
7 | (파티클보드(particle board)) | 부속서 7 |
8 | (섬유판(fiberboard)) | 부속서 8 |
9 | (배향성 스트랜드보드(oriented strand board)) | 부속서 9 |
10 | (목질바닥재) | 부속서 10 |
11 | (목재펠릿) | 부속서 11 |
12 | (목재칩(wood chip)) | 부속서 12 |
13 | (목재브리켓) | 부속서 13 |
14 | (성형숯) | 부속서 14 |
15 | (숯) | 부속서 15 |
木製品品質檢驗程序
自行生產、進口、銷售或經銷以上15種類型木製品,必須事先到指定檢驗機構進行品質檢驗,確定品質符合標準。
檢驗機構:
- 한국임업진흥원(韓國林業振興院)
- 韓國山林廳長指定並公佈的機構(發佈在行政資訊 > 通知資訊 > 公告)
- 韓國林業廳長認可並公佈的外國機構
- 韓國林業廳長指定工廠(自我檢測工廠)
文件和品質檢驗報告保存年限:
生產或進口以上15類木製品的廠商需將有關文件和品質檢驗報告保存三年。
相關文件:
[별지19호] 목재제품 규격·품질검사 신청서木製品規格及品質檢驗申請表【附件19】
木製品說明書
原料供應商詳情
年度生產/進口銷售/分銷計劃
資料來源: 산림청(韓國山林廳)、국립산림과학원(韓國國立山林科學研究所)
調查日期:2024.10.16